(i)按緊急服務通行調節鎖定偏心輪直到獲得正確間隙或。
(ii)若靠調節鎖定偏心輪不能獲得正確間隙,按緊急服務通告,更換鎖定偏心輪。
(f)本指令可采用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部門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6年1月16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1月25日
七. 聯系人: 蒲洪勇 民航西南管理局適航處 (028)5702374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MULT-02 修正案號:39-1553
一. 標題:防止沖壓渦輪伸展后不能轉動
二. 適用范圍: 出廠時完成了改裝5161的全部A310和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 DGAC AD 93-136-146(B)R2;
2. Airbus AOT 29-08,29-09;
3. Airbus SB A300-29-6030;
SB A310-29-2039。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和探測沖壓渦輪鎖定銷的腐蝕和/或調節不當,從而可能使沖壓渦輪轉子不能開鎖,隨后,在飛行中當沖壓渦輪伸展時相關的液壓泵就不能工作,為此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 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500飛行小時之內或1996年6月30日之前(先到為準),執行一次沖壓渦輪伸展試驗并按AOT 29-09(93年11月16日頒發)指令檢查鎖定銷的調節;
2. 此后,以不超過10個月的間隔,按SB A310-29-2039或A300-29-6030重復進行同樣的試驗和檢查;
3. 對于先前已按Airbus AOT 29-09或SB A310-29-2039或A300-29-6030進行過試驗和檢查的飛機,應自上次試驗和檢查之日算
CAD1996-MULT-02 /39-1553
起,以不超過10個月內或本適航指令生兒效之日起200飛行小時之內(后到為準)進行重復檢查;
4. 將檢查結果通知Airbus公司。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1月 30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 1月 30日
七. 聯系人: 薛平貝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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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MULT-03 修正案號:39-1554
一. 標題:檢查廁所煙霧探測系統
二. 適用范圍: 生產時未完成改裝10156的全部A310飛機和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 DGAC 95-243-190(B)
2. Airbus AOT 26-16(1995年 9月 1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廁所抽氣導管堵塞,從而導致煙霧探測系統工作不正常,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 在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起500航班之內,按Airbus AOT 26-16說明對煙霧探測系統進行一次功能試驗,如發現工作不正常,應清洗導管并按AOT 26-16再進行一次系統的工作和功能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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