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1月 30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11月 20日
七. 聯系人: 王彥田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MULT-19 修正案號:39-1518
一. 標題:碳纖維升降舵
二. 適用范圍: 裝有件號為A5527605500000(左邊)和A5527605600000(右邊)且未完成改裝10489和10533的全部A310和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95-206-189(B)
2.AIRBUS SB A310-55-2016R1,A310-55-2019,
A300-55-6014R1,A300-55-6016。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4-MULT-27,39-1276
為防止升降舵蒙皮脫膠,從而影響升降舵結構的整體性,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按SB
A310-55-2016R1或A300-55-6014R1要求的閾值或在1995年12月31日前(后到為準),根據服務通告的要求對于受影響的升降舵執行一次熱紅外線成像檢查。
2.依據檢查結果,按SB A310-55-2016R1或A300-55-6014R1的指令進行修理和重復檢查。或按SB A310-55-2019或A300-55-2016指令更換受影響的升降舵。
CAD1995-MULT-19 /39-1518
3.對于已按SB A310-55-2019或A300-55-6016更換了的升降舵,本適航指令不要求進一步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2月 5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11月 30日
七. 聯系人: 薛平貝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MULT-20 修正案號:39-1519
一. 標題:更換感覺和限位計算機 (FLC)
二. 適用范圍: 全部A310和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95-202-188(B)R1
2.AirBus SB A300-27-6025R2
SB A300-27-6026R1
SB A310-27-2070
SB A310-27-2068R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4-MULT-38,39-1322
為防止升降舵控制感覺卡阻或未能探測到方向舵行程限位功能喪失,除非原先已執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1995年12月31日前,按AIRBUS SB A300-27-6025R2要求,更換序號大于或等于755的件號為35-900-2000-200和35-900-2000-201的FLC。
2.在1995年12月31日前按SB A300-27-6025R2要求,更換序號小于755的件為35-900-200和35-900-2000-201的FLC,更換件號為
CAD1995-MULT-20 /39-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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