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MULT-39 修正案號:39-1326
一. 標題:更換不合格的飛機或直升機安全帶組件
二. 適用范圍: 列在太平洋科學公司服務通告1108435-25-01和1108460-25-01中的安全帶組件和約束系統
三. 參考文件: FAA AD94-21-06修正案 39-9048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飛機在應急情況下由于安全帶組件的問題,使乘客或機組員不能從座椅上逃出,除非事先已經完成外,必須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90天內,按太平洋科學(Pacific Scientific)服務通告1108435-25-01(1994.4.28頒發)或1108460-25-01(1994.4.28)頒發的要求,用新設計的組件更換安全帶組件和約束系統;
(b)在本指令生效90天后,本指令(a)所涉及的服務通告中列出的安全帶組件和約束系統中含有件號為1108435“45度”松開柄鎖扣組件,或含有件號1108460“90度”松開柄鎖扣組件的都不能使用。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月 16日
CAD1994-MULT-39 /39-1326
七. 聯系人: 王彥田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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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SH36-03 修正案號:39-1327
一. 標題:安裝延時繼電器
二. 適用范圍: 已完成改裝號8112的Short Brothers SD3-60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 AD94-24-05 修正案 39-9078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降低飛機在飛行和著陸滑行過程中的可操縱性,對已經8112改裝號(參見SD360-27-16改裝通告)的SD3-60飛機,應完成下列工作(除非事先已經完成外):
在本指令生效后90天內,按Short服務通告SD 360-27-23(1994.4.15修改版1)的要求,在方向舵突風鎖定系統線路中安裝件號為TDD-AYOF-1002的10秒鐘延時繼電器。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1月 16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 12月 31日
七. 聯系人: 王彥田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CAD1994-SH36-03 /39-1327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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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