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果件號為NP175202-1(左)和NP17502-2(右),執行AOT 30-01R2中4.2.2節及其后各段指令;
3. 如果件號不在本指令四.2中范圍,則不要求做任何工作;
4. 在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按AOT30-01R2段6要求,用
下列件號的滑動側窗更換件號為175202-1(左)、175202-2(右)的窗門: --用PPG的NP175232-1(左)和NP175232-2(右)窗門; --或者用SPS的TGA300-4-2-4或TGA300-4-3-4(左)
CAD1994-MULT-40R1 /39-1407
和TGA300-3-2-4或TGA300-3-3-4(右); 注: 完成本指令4節后就可取消2節的要求。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5月 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5月 10日
七. 聯系人: 薛平貝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A300-03 修正案號:39-1408
一. 標題:檢查中央翼 40框前固定裝置
二. 適用范圍: 全部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95-06-177(B)
2、Airbus SB A300-57-6062
3、A300-600 MRBD(92年 2月修訂版)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中央翼40框前固定裝置徑向鄰近張緊螺栓處裂紋曼延,從而影響機身結構整體性,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累計11100航班前,或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起1500航班之內,按AirBus SB A300-57-6062對固定裝置徑向進行一次渦流檢查。
注1:對于累計已滿13000航班的飛機,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750航班之內執行此檢查
2.依據檢查結果,按照SB A300-57-6062規定的要求和間隔時間,重復渦流檢查,并采取糾正措施。
注2:初檢閾值和重復檢查間隔時間是基于平均航班時間為125分鐘而定,對于營運于不同平均航班時間的飛機,此初檢閾值和重復檢查間隔應按A300-600MRBD1992年2月修訂版(Section 5.段6-4)規定調整
CAD1995-A300-03 /39-1408
之。五. 生效日期:1995年5月9日六. 頒發日期:1995年5月9日七. 聯系人: 薛平貝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A300-04 修正案號:39-1409
一. 標題:檢查機翼翼梁底部支架螺栓孔
二. 適用范圍: 未完成改裝10161的全部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5-07-05, 修正案 39-9187
2、Airbus SB A300-57-6037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降低機翼翼梁的結構整體性,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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