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MD11-03 修正案號:39-1360
一. 標題:檢查發動機吊架的上梁角
二. 適用范圍: 制造機身機號從447到575(包括447和575)的MD11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的適航指令 94-26-11。
2)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日頒發的 MD11緊急服務通告 A54-49。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結構整體性受損,在本指令生效后30天內,根據MD緊急服務通告A54-49目視檢查一號和三號發動機吊架內側和外側的上梁角(件號為AUB7519-1/-2)是否有裂紋。
1)如果沒有發現裂紋,結束本指令的工作。
2)如果發現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按適航部門批準的方式修理。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2月 17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2月 16日
七. 聯系人: 張建中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CAD1995-MD11-03 /39-1360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MD82-03 修正案號:39-1361
一. 標題:檢查 /更換/改裝尾錐釋放鎖鋼索固定座
二. 適用范圍:
列在MD DC-9服務通告53-269(1994.8.11頒發)上的所有型號為DC-9-80(MD-80)、MD-88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5-02-02 修正案 39-9121
2)DC-9服務通告 53-269(1994.8.11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尾錐不能拋開,這將導致當應急撤離時飛機上旅客出口阻塞,要求根據以下情況(除非事先已經完成),必須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18個月內,按照在MD DC-9 SB53-269(1994.8.11頒發)規定的程序檢查尾錐釋放鎖鋼索固定座是否正確地運行,如果在鋼索上的模鍛球能通過操縱孔,在下一次航班以前,按照服務通告更換/改裝固定座;
2.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36個月內,按照MD DC-9 SB53-269(1994.8.11頒發)更換/改裝固定座,完成這樣的更換/改裝認為是完成了本適航指令的最終要求。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2月 18日
CAD1995-MD82-03 /39-1361
七. 聯系人: 何正華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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