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DHC8-01 修正案號:39-1349
一. 標題:更換電瓶溫度監控器
二. 適用范圍:
德.哈維蘭公司生產的102、103、106、301、311和314型沖八飛機,序號為003至389,并且裝有件號為P/N 522487的Ametek/Weston 電瓶溫度監控器
三. 參考文件:
1、加拿大運輸部 1994年 11月 24日頒發的 CF-94-22適航指令
2、德.哈維蘭公司 1994年 9月 7日發布的 SB 8-24-5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已經發生數起電瓶溫度監控器故障,并在駕駛艙產生嚴重煙霧,要求機組采取緊急措施。為防止發生這種現象,在本指令生效后6個月以內,除非已經完成,按照SB 8-24-53或以后的修改版本,用改裝后的件號為P/N 522487-1的監控器更換現有的件號為 P/N 522487的監控器。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月 19日
六. 頒發日期:1995年 1月 19日
七. 聯系人: 鄔紀召
CAD1995-DHC8-01 /39-1349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C130-01 修正案號:39-1350
一. 標題:校訂飛機飛行手冊 (AFM)
二. 適用范圍: 任何外側發動機上裝有件號為714325-2,-3,-5,-6或-7伺服型活門殼體組件其型號為382、382E和382G系列的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 AD 94-14-09 修正案 39-896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確保飛機有足夠的速度,以緩解推力急速衰減的問題并防止飛機偏離跑道。完成如下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15天之內,校訂FAA批準的飛機飛行手冊(AFM)的限制及性能數據部分以使其包括1993年8月11日的LOCKHEED飛機飛行手冊增刊382-16中規定的內容,并此后按相應要求使用飛機。完成該段的要求,需將AFM增刊382-16插入A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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