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AD96-B747-01 39-1572
3. FAA AD 96-03-01 39-9494
4.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71A2277 1995年 11月 29日
5.波音服務通告 747-71-2206 1987年 4月 16日
6.波音服務通告 747-71-2206R1 1987年 11月 1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發動機與飛機分離,要求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在本指令生效后90天內,根據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71A2277,完成本指令A、1和A、2段所要求的工作。
1.目視檢查斜撐桿上部螺栓螺帽是否裝在發動機安裝接頭的前面。
a.如果斜撐桿上部螺栓螺帽是裝在發動機安裝接頭的前面,則以不超過18個月的時間間隔,重復目視檢查工作。
CAD1996-B747-01R1/39-1606
b.如果斜撐桿上部螺栓螺帽未裝在發動機安裝接頭的前面,則在下次飛行前,拆下螺栓、螺帽和墊片,并根據該緊急服務通告,重新安裝螺栓、螺帽和墊片,此后,以不超過18個月的時間間隔,重復目視檢查工作。
c.如果斜撐桿上部螺栓已從發動機安裝接頭上丟失,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該緊急服務通告,實施各項工作(包括目視檢查、磁粉檢測、如果需要,用可用件替換發動機下部安裝接頭,安裝新的安全連桿、螺栓和螺母,以及安裝新的斜撐桿上部螺栓)。此后,以不超過18個月的時間間隔,重復目視檢查工作。
2.檢查斜撐桿上部螺栓(接頭兩邊)的力矩值是否在緊急服務通告所規定的范圍內。
a.如果力矩值在規定的范圍內,則以不超過18個月的時間間隔,重復檢查工作。
b.如果力矩值不在規定的范圍內,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緊急服務通告,目視檢查斜撐桿上部螺栓和墊片有無損壞或缺陷。
(1).如果斜撐桿上部螺栓和墊片無任何損壞或缺陷,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緊急服務通告用新的或可用件替換螺栓螺母,此后,以不超過18個月的時間間隔,重復A、2段所規定的檢查。
(2).如果斜撐桿上部螺栓和墊片有損壞或缺陷,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緊急服務通告,使用新的或可用件替換損壞的或有缺陷的零件,使用新的或可用件替換螺栓螺母。此后,以不超過18個月的時間間隔,重復本指令A、2段所要求的檢查工作。
B.使用根據波音服務通告(SB)747-71-2206或747-71-2206R1改裝的安全連桿替代現有安全連桿后,即可終止本指令所要求的重復檢查工作。
C.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6年2月29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4月15日
七. 聯系人: 邵仁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64592341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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