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MD11-06 修正案號:39-1670
一. 標題:檢查輔助動力裝置發電機供電電纜插頭
二. 適用范圍: 列于麥道緊急服務通告MD11-24A104(1996.05.07頒發)上的MD-11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6-12-10,39-9652
2)麥道緊急服務通告 MD11-24A104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輔助動力裝置(APU)發電機輸電電纜插頭產生火花和起火,并可能引起火災,在本指令生效后60天內完成(1)或(2)節規定的工作。
(1)根據服務通告在輔助動力裝置(APU)供電電纜插座背后加蒸發型密封劑。
(2)根據服務通告完成本指令(2)(Ⅰ)和(2)(Ⅱ)二節規定的工作。
(Ⅰ)一次性目視檢查位于APU艙前隔板左上角的輔助動力裝置發電機供電電纜插頭觸點(插頭和插座)損傷情況和顏色。
(Ⅱ)用鍍金的插針或插座更換損壞的插針或插座,在損壞的插頭和插座沒有更換以前不許使用APU發電機供電。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7月 10日
CAD1996-MD11-06 /39-1670
六. 頒發日期:1996年7月8日
七. 聯系人: 張建中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62687788-2197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B767-02 修正案號:39-1671
一. 標題:副翼鋼索與發電機饋線磨損檢查
二. 適用范圍: 所有B767系列飛機,生產線號1至618,其中不包括580,590,594,598和600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T96-14-51
2.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67-24A0113R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由于副翼操縱鋼索故障,導致飛機的操縱性能降低,應完成如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在收到本指令后的10天內,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67-24A0113R1中的要求對飛機左,右兩側的副翼超縱鋼索和發電機饋線進行一次性的檢查,以查明鋼索與饋線之間是否有磨損并保證現有的鋼索與饋線之間的昀小間隙不能小于1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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