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6年6月13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6月11日
七. 聯系人: 邵仁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64592341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B737-03修正案號:39-1650
一. 標題:更換電氣 /電子艙導線束的固定夾
二. 適用范圍:
波音服務信函737-SL-24-106中所列的B737-300,-400,-5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96-10-08 39-9613
2.波音服務信函 737-SL-24-106 1995年 3月 10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固定在電氣/電子設備艙內的導線束短路引起發煙和著火,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5個月內,按照波音服務信函737-SL-24-106中的要求完成本指令1.(1)、1.(2)、和1.(3)的規定。
注:按照服務信函規定要裝的夾子應當選擇件號為(P/N)NBS1801-3-()的螺釘和件號為(P/N)NAS42DD-6-()的隔墊,以便能在導線束與周圍結構和物體之間昀小保持0.25英寸的間隙,另外在隔墊件號內含有 “FC”或“N”的編碼。
(1).進行目視檢查以查明電氣/電子設備艙中的導線束和夾子有無損壞,如果有損壞,則在下次飛行前,按波音服務信函中的要求進行修理。
CAD1996-B737-03/39-1650
(2).按照波音服務信函中的要求在機身站位(BS)360、水線(WL)203、左縱剖線(LBL)57處現有的螺帽和螺栓孔的后側上拆掉鋼墊夾子,用一個尼龍夾子重新固定導線束W2132(或W0132)。
(3).按照波音服務信函中的要求將另外的夾子安裝到導線束W2132(或W0132)和電源導線束W0142上。
2.按照本指令1中所要求的檢查,如果發現導線束或夾子有任何損壞,在10天內應向適航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3.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6年6月13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6月11日
七. 聯系人: 邵仁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64592341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MULT-18 修正案號:39-1651
一. 標題:修改飛機飛行手冊
二. 適用范圍: 在中國注冊DHC-6-300系列飛機、SAAB340B系列飛機、SA227-DC系列飛機、DHC-8系列飛機、比奇B-200系列飛機、CESSNA208系列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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