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SB DC9-24A157R1 (1995.11.09頒發)
4) SB DC9-24-157 (1995.11.09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5-MD82-06,39-1423
為防止由于電源電線的損壞而引發火災,導致駕駛艙內煙霧彌漫,除非事先已經完成,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 按照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DC-9-24A157或其修正案1的要求,在1995年6月2日(CAD95-MD82-06的生效日期)之后的90天之內,目視檢查駕駛頂部開關板上的導線束,看其是否有磨損或損壞.
a)若未發現有任何磨損或損壞,則在下次飛行前,按照緊急服務通告的要求,用螺旋包扎帶包扎導線束;
b)若導線絕緣層有磨損,則在下次飛行前,按照緊急服務通告的
CAD1996-MD82-05 /39-1630
要求進行修理并用螺旋包扎帶包扎導線束;
c)若導線已損壞,則在下次飛行前,按照緊急服務通告的要求,將導線連接起來,并用螺旋包扎帶包扎導線束.
2)在本指令生效后六個月之內,按照麥道公司服務通告DC9-24-157的要求,將駕駛艙頂部開關板的導線束進行重新布線.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5月 15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 5月 15日
七. 聯系人: 徐江華 民航東北管理局適航處 024-8293946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5-MULT-16R1 修正案號:39-1631
一. 標題:沖壓渦輪向上鎖定銷腐蝕檢查
二. 適用范圍: 所有A310/A300-600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95-163-182(B)R1
2.AirBus A.O.T. 29-16(95年 6月 28日頒發)
3.AirBus A.O.T. 29-16 Rev.1(96年 1月 10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沖壓渦輪向上鎖定銷/軸、滾針軸承的支座以及從上鎖機構到由操縱鋼索控制的連桿間的聯動裝置的腐蝕如末能及時發現,就可能導致沖壓渦輪不能伸出。為此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飛機交付后30個月內或在1996年7月20日前,以后到為準,在地面進行一次沖壓渦輪放出試驗并根據A.O.T.29-16 Rev.1(1996年1月10日)的要求拆下連桿組件。
注1:如果飛機已按照A.O.T.29-16(1995年6月28日)的要求完成了檢查,可不執行本指令第一款的要求。
2.根據A.O.T.29-16 Rev.1的要求每30個月進行一次重復性檢查。
注2:如果發現有腐蝕,須清除掉腐蝕并在12個月內更換。如需臨時再次使用,則必須在安裝前進行清潔并涂潤滑脂。
CAD1995-MULT-16R1 /39-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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