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于飛行警告系統(FWS)速度比較器工作的飛機,或裝有Rosemount Type 853KK的1號空速器加熱系統的飛機,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18個月內,按照FOKKER SB F100-30-019(1995.6.20頒發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修訂版)完成指令Part1、2、3或4(按需要)更換1號空速管加熱系統;
3.
對已經根據CAD94-F100-09R2要求,按FK公司的SBF100-30-017(1995.8.23頒發及以后批準的修訂版)更換的1號空速管加熱系統,即安裝了Rosemount Type 853BR P/N 2-810A030,在此CAD生效后的18個月內,按FK公司SB F100-30-020(1996.6.20頒發及以后批準的修訂版)改裝1號空速管至靜變機的供電連接線。
五. 生效日期:1996年9月2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9月2日
CAD1994-F100-09R3/39-1705
七. 聯系人: 徐春雷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62687788-6126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T200-01修正案號:39-1706
一. 標題:檢查機翼后連接裝置
二. 適用范圍:
序號804,807,808,816至819,823至1701,1707至1733,1737至1761,未在每邊機翼實施OPT 10 920300號改裝的TB2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94-249(A)R1
2.SOCATA TB飛機 SB10.082.57修訂 1
3.OPT
10 920300號改裝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保證機翼后部附件的完好,自本指令生效起,進行裂紋探傷檢查。檢查周期為3000起落或2000使用小時(先到為準)。對于已達到或超過3000起落或2000使用小時的飛機,在下次100使用小時內,并不遲于95年10月31日,按照SOCATA TB飛機SB.10.082.57修訂1,對達到或超過3000起落或2000使用小時(先到為準)的機翼后連接裝置進行首檢;對于未達到或超過3000起落或2000使用小時的飛機,在達到3000起落或2000使用小時(先到為準)的按SOCATA TB飛機SB10.082.57修訂1進行首檢。
若在機身側的接頭處發現裂紋,更換接頭并實施Kit OPT 10 920500號改裝;若未發現裂紋或已更換接頭,以后的檢查按維修計劃在大檢
CAD1996-T200-01/39-1706
查時進行。
若在機翼側的接頭處發現裂紋,實施Kit OPT 10 920300號改裝;若未發現裂紋,實施Kit OPT 10920300號改裝,或不進行改裝而每3000起落或2000使用小時(先到為準)重復此項檢查。
在每邊機翼實施Kit OPT 10 920300號改裝后,本指令不再有效,以后的檢查按維修計劃進行。 在飛機履歷本中記錄完成本指令的情況并注明是機身側的還是機翼側的被處理過。
五. 生效日期:1996年9月2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9月2日
七. 聯系人: 李小虎 民航西南管理局適航處 (028)5702538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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