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MULT-01R2 修正案號:39-1699
一. 標題:檢查 THS作動器液壓馬達
二. 適用范圍:
裝用件號為47142-201或47142-203 THS作動器的A310和A300-6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96-001-194(B)R2
2.AIRBUS A0T27-21Rev.1 (1996年 1月 5日頒發)
3.Airbus AOT27-21Rev.2 (1996年 6月 10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6-MULT-01R1,39-1573
如果THS作動器不同步從而會產生相應的負載加到一個液壓馬達內部定位銷上,使之疲勞破裂,從而導致此THS作動器卡阻,另一馬達相關的液壓系統失效,這種情況如不糾正可能導致此作動器非指令性運動到向上或向下的行程終端。
為探測并防止THS作動器不同步,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1996年3月15日前(原指令CAD1996-MULT-01R1規定),除非事先完成,按AOT27-21R1的規定,通過功能試驗確認液壓控制活門是正確同步的,如果需要按AOT27-21R1(1996年1月5日頒發)進行調整;
CAD1996-MULT-01R2 /39-1699
2.按AOT27-21R2(1996年6月10日頒發),每1200飛行小時重復進行功能試驗;
3.若發現液壓馬達有嚴重損壞,必須按AOT27-21R2在下次飛行前進行更換;
4.將檢查結果通知Airbus公司。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8月 31日
六. 頒發日期:1996年 8月 26日
七. 聯系人: 陳岳亭 民航西北管理局適航處 029-8701081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B146-05 修正案號:39-1700
一. 標題:檢查主起落架導向連桿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在中國注冊的裝有下列件號主起落架的BAe146飛機。主起落架件號為:200877系列,200671系列,201107系列,201298系列,201423系列。
三. 參考文件:
1.CAA AD 005-08-95
2.BRITISH AEROSPACE 服務通告 32-14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因主起落架導向加桿套筒和有眼端(EYE END)的螺紋嚴重腐蝕而引起的導向連桿的失效,除非已經完成,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主起落架的起落次數已達到或超過12000次起落,或自新件或上次翻修后的日歷時間已超過5年的飛機(先到為準),在下次 “A”檢查(400起落)或在本指令生效后的8個星期內,按British Aerospace服務通告32-143的完成說明對主起落架組件上的導向連桿組件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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