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對裝有零件號(P/N)3072162-1到-4和3073436-1到-4的發動機應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32(修正版5,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施檢查。要求按表1.風扇盤的總循環數(CSN)截止到1993年8月16日)。 表 1 風扇盤(CSN) 初次檢查 大于2800 1993年8月16日以后,在50個使用循
環內(CIS)。 2301到2800 1993年8月16日以后,在100個使用循環內或總循環數在2350以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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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為準。
1601到2300 1993年8月16日以后,在200個使用
循環內或總循環數在2400以前,先
到為準。
小于或等于1600 總循環數累積到1800以前。
(4)
對裝有零件號(P/N)3072162-5,3073436-5,3073539-1和3074529-1的發動機應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32(修正版5,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指南檢查。要求按表2,風扇盤的總循環數(CSN)截止到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 表 2 風扇盤(CSN) 初次檢查 大于1600 本適航指令生效后,在200個使用循
環內(CIS)。 小于或等于1600 總循環數累積到1800以前。
(5)對裝有零件號(P/N)3072816-1和-2的發動機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45(修正版2,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指南檢查。要求按表3.風扇盤的總循環數(CSN)截止到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 表 3 風扇盤(CSN) 初次檢查 大于2800 本適航指令生效后,在50個使用循
環內(CIS)。
2301到2800 本適航指令生效后,在100個使用循環內或總循環數在2850以前,先到為準。
小于或等于2300 總循環數累積到2400以前。
(6)對裝有零件號(P/N)3072816-3的發動機應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45(修正版2,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指南檢查。要求按表4,風扇的總循環數(CSN)截止到本適航指令生效之日。 表 4 風扇盤(CSN) 初次檢查 大于2200 本適航指令生效后,在200個使用循
環內(CIS)。 小于或等于2200 總循環數累積到240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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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裝有零件號(P/N)3072162-1,-2,-3和-4、3073436-1,-2,-3和-4的發動機,重復檢查應在每個主要的定檢(Major PeriodicInspection,詳細規定見相應發動機的維修手冊或從最后一次渦流檢查累積到1300個使用循環以前進行,先到為準,其方法應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32(修正版5,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指南實施。
(8)
對裝有零件號(P/N)3072162-5、3073436-5、3073539-(所有尾號)和3074529-(所有尾號)的發動機,以后的檢查應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32(修正版5,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指南實施。要求見表5。 表 5 從上一次渦流檢查后 風扇盤的使重復檢查
(9)
對裝有零件號(P/N)3072816-1,-2和-3的發動機,以后的檢查應按照聯信公司緊急服務通告(ASB)NO.TFE731-A72-3445(修正版2,1995年5月31日)的實施指南實施。要求見表6。 表 6 從上一次渦流檢查后, 風扇盤的使重復檢查
用循環數
大于1100 本適航指令生效后,在200個使用循
環內。
小于或等于1100 每一次發動機主要定檢或從上次渦
流檢查后,在使用循環累積到1300
以前,先到為準。
用循環數 大于1100
小于或等于1100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4月 22日六. 頒發日期:1996年 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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