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提供更清晰確定的程序和限制條件,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在嚴重結冰條件下飛機操縱的潛在威脅,除非已事先完成,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日期后的30天內,完成本指令的(a)(1)和(a)(2)段的工作。
注:營運人必須采取措施通知并確保飛行機組成員已知道本指令所要求的修改。
CAD1996-MULT-18 /39-1651
(1)修改經批準的飛機飛行手冊(AFM),該項工作可以通過將下列內容插入AFM的限制章節內來完成。 “警 告
飛機審定許可限制條件以外的環境條件可能引起嚴重結冰。在凍雨、凍毛毛雨中或混合結冰條件下(過冷的液態水和冰晶)可在受(防冰系統)保護的表面上形成超過防冰系統能力的冰層,或在受防冰系統保護的表面后形成冰層。這種冰無法用防冰系統除掉,可嚴重降低飛機的性能和操縱性。
#在飛行中,應根據下列目視征候確定超出飛機審定許可限制的嚴重結冰條件。如果一條或多條這種目視征候存在,應立即向空中交通管制申請優先權,以便改變航路或高度脫離結冰條件。
對DHC-8、B-200、SA227-DC系列飛機: -在機體上平常觀察不結冰的區域有不正常大面積的冰的生成。 -在機翼下表面受保護區域后部有冰的積累。 -在螺旋槳槳轂上正常觀察區域的后方有冰的積累。
對DHC-6-300、CESSNA208系列飛機: -機體上平常觀察不結冰的區域有不正常的大面積的冰積累。 -在機翼上表面受保護區域后部有冰的積累。 -在螺旋槳槳轂上正常觀察區域的后方有冰的積累。
對SAAB340B系列飛機: -在機翼上表面受保護區域后部有冰的積累。 -在螺旋槳槳轂上正常觀察區域的后方有冰的積累。 #由于自動駕駛儀會掩蓋表明飛機操縱特性有不利變化的感覺征
候,當飛機處在結冰條件下時,如有上述任何一條目視征候存在,或飛機有不正常橫向配平要求,或有自動駕駛儀配平警告時,禁止使用自動駕駛儀。
#在夜晚,當飛機有可能在結冰條件下飛行,在飛行前所有結冰探測燈必須是可以工作的。 【注:本條取代主最低設備清單(MMEL)中的關于夜間結冰探測燈的放行規定。】”
(2)通過將下列內容插入AFM的程序章節中,修改經批準的AFM,本次修改可以通過將本指令下述內容插入AFM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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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天氣條件下可導致在飛行中嚴重結冰:
#在大氣溫度低于0攝氏度以下時可見的雨滴。
#在大氣溫度低于0攝氏度以下時,沖濺的水滴。
脫離嚴重結冰環境的程序:
這些程度適用從起飛到著陸的所有飛行階段。監控大氣溫度,雖然當溫度下降到-18攝氏度時才會形成嚴重結冰,但在有明顯潮氣出現,溫度在冰點左右時就應提高警惕。如果觀察到有AFM限制章節中規定的確認嚴重結冰條件的目視征候出現時,完成下列程序:
#立即向空中交通管制申請優先處置權,以便改變航路和高度,脫離嚴重結冰條件,避免長時間地將飛機置于在比飛機審定許可條件更嚴重飛行條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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