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7-MD82-01 修正案號:39-1854
一. 標題:安裝大翼后梁腹板外加強片或更換外側空中擾流板作動筒活塞
二. 適用范圍: 所有列在麥道公司服務通告DC9-27-300R2上的MD82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7-02-08修正案 39-9893
2)麥道公司服務通告 DC9-27-300R2(1995年 6月 29日生效)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由于外側空中擾流板作動筒的活塞失效而打穿大翼,導致燃油滲漏并降低大翼牢固性,除非事先已經完成,必須進行以下工作: 在本指令生效后累積達5,000起落之前,參考麥道公司服務通告DC9-27-300R2,完成本指令(1)或(2)節要求:
(1)在大翼左右兩側外空中擾流板作動筒和大翼后梁腹板之間安裝外保護加強片;
(2)用改進的活塞更換大翼左右兩側外空中擾流板作動筒活塞。 注1:在本指令生效之前按照麥道公司服務通告DC9-27-300或DC9-27-300R1要求完成有關規定,可認為是已完成本指令有關要求;
注2:在本指令生效之前已在大翼左右兩側安裝件號為P/N5915900-5525的空中擾流板作動筒組件,可認為是已完成本指令有
CAD1997-MD82-01 /39-1854
關要求。五. 生效日期:1997年 2月 27日六. 頒發日期:1997年 2月 20日七. 聯系人: 徐江華
民航東北管理局適航處 024-8293946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7-DHC8-04 修正案號:39-1855
一. 標題:安裝姿態和航向基準系統的獨立接地裝置
二. 適用范圍: 沖八300系列飛機,出廠序號3--483
三. 參考文件:
1.加拿大運輸部頒發的 CF-97-01R1適航指令
2.德
.哈維蘭公司 1997年 2月 14日發布的 SB A8-34-117修訂 C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已有用戶報告:曾經在空中發生正副駕駛主飛行儀表上同時出現姿態和航向故障旗,經調查認為是連接兩個姿態和航向基準系統(AHRS)地線的接線盒故障。
為盡量減少兩個AHRS同時故障的可能性,在本指令生效后400飛行小時以內,按照SB A8-34-117修訂C或以后版本的要求,完成8/2710號改裝(安裝1、2號AHRS的獨立接地裝置)。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