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3個部位安裝的SEC為P/N B372BAM0508或P/N B372ABM0710,應完成A320-27-1081服務通告。
注:空客服務通告A320-27-1073和A320-27-1081中指出了符合本指令第1節適航要求的所有SEC混裝的規定。
五. 生效日期:1997年7月29日
六. 頒發日期:1997年7月22日
七. 聯系人:王力 民航西南管理局適航處 028-5702573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7-B146-05 修正案號:39-1978
一. 標題:檢查 ALF502和 LF507發動機燃油總管組件裂紋
二. 適用范圍:
裝有如聯信服務通告SB ALF/LF 73-1002(1995年12月22日)1(A)中所列件號的燃油總管組件的聯信(前萊康明)系列渦扇發動機。這些發動機裝于但不限于BAe146-100A,-300A系列等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97-11-05,39-10034
2.聯信 SB ALF/LF 73-1002,初版, 1995年 12月 2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由于燃油總管組件破裂而導致發動機失火,應完成下列工作(除非已事先完成):
(一)對于具有聯信SB ALF/LF 73-1002(1995年12月22日)1(A)中所列件號的燃油總管組件,進行初始的和重復的裝機渦流探傷檢查(ECI)或內廠螢光滲透檢查(FPI),看是否有裂紋;若有必要,應以可用件更換。檢查方法如該SB所述:
1.ALF502L系列發動機:
(1)對于到本指令生效之日時已達到或超過3,250CSN(自開始循環)的、或不知其CSN的燃油總管組件,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的下一次熱段檢查(HSI)或2,000個工作循環(CIS)時(以先到為準),進
CAD1997-B146-05 /39-1978
行檢查;
(2)對于到本指令生效之日時未達到3,250CSN的燃油總管組件,則在下次HSI,或累計達5,250CSN之前(以先到為準),進行檢查;
(3)之后,以HSI的間隔(但不超過2,000CIS)進行檢查;
(4)如果發現有燃油總管組件破裂,則在下次飛行前,必須以可用件更換。
2.ALF502R和LF507系列發動機:
(1)對于到本指令生效之日時已達到或超過3,250CSN的、或不知其CSN的燃油總管組件,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1,250CIS內進行檢查;
(2)對于到本指令生效之日時未達到3,250CSN的燃油總管組件,在累計達到4,500CSN之前進行檢查;
(3)之后,以不超過1,250CIS的間隔進行檢查;
(4)如果發現有燃油總管組件破裂,則在下次飛行前,必須以可用件更換。 (二)如果已安裝了件號為P/N 2-163-620-37或-38的新設計的燃油總管組件,則本指令(一)中所述檢查自動終止。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證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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