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CAD95-B747-04 修正案 39-1434
4. CAD87-B747-02R1 修正案 39-0153
5.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54A2179/R1
6.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54A2159 /R1/R2
7.波音服務通告 747-54-2118/R1/R2/R3/R4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6-B747-15,39-1810 CAD1987-B747-02R1,39-0153
為防止由于機翼中梁U型接頭裂紋或斷裂造成吊架從機翼上脫開,而導致發動機和吊架脫離飛機,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CAD1997-B747-06/39-1965
A.對于滿足本指令D段要求以外的飛機,根據適用性,按本指令A.(1)或A.(2)段規定的時間和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79或其R1的要求,仔細孔探檢查內側吊架兩中梁接頭的下部水平U型接頭是否有裂紋、腐蝕和/或斷裂。此后以不超過150飛行循環或3個月的時間間隔,以先到為準,重復檢查。
(1)1997年1月2日(CAD96-B747-15 修正案39-1810的生效日期)后150飛行循環或60天內,以先到為準。
(2)對于1997年1月2日前500飛行循環內按波音服務通告747-54-2118R1、R2、R3或R4的要求采取了昀終措施的飛機,在1997年1月2日后500飛行循環或12個月內,以先到為準。
B.對于滿足本指令E段要求以外的飛機,根據適用性,按本指令B.(1)或B.(2)段規定的時間和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79或其R1的要求,仔細孔探檢查外側吊架兩中梁接頭的下部水平U型接頭是否有裂紋、腐蝕和/或斷裂。此后以不超過300飛行循環或6個月的時間間隔,以先到為準,重復檢查。
(1)1997年1月2日后200飛行循環或60天內,以先到為準。
(2)對于1997年1月2日前1000飛行循環內按波音服務通告747-54-2118R1、R2、R3或R4的要求采取了昀終措施的飛機,在1997年1月2日后1000飛行循環或12個月內,以先到為準。
C.本指令生效后,在完成本指令A、B、D或E段要求的每次檢查之前,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79R1的要求,去除內外側中梁接頭的水平U型接頭下部支撐之間的封嚴劑,并清洗中梁接頭。完成檢查后,在下次飛行之前,按波音747型系列飛機標準施工程序(BSOP)20-41-05的要求,在原封嚴劑被去除及受影響的區域施加防腐蝕劑BMS3-23。
D.完成本段規定的工作是本指令A段規定工作的替代措施。根據適用性,按本指令D.(1)或D.(2)段規定的時間和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79R1的要求,超聲波/仔細目視檢查內側吊架兩中梁接頭的下部水平U型接頭是否有裂紋、腐蝕和/或斷裂。此后以不超過1000飛行循環或18個月的時間間隔,以先到為準,重復檢查。
(1)按CAD96-B747-15的B段或本指令A段要求完成昀近一次檢查后的150飛行循環或3個月內,以先到為準。
(2)對于1997年1月2日后500飛行循環內按波音服務通告747-54-2118R1、R2、R3或R4的要求采取了昀終措施的飛機,在1997年1月2日后500飛行循環或12個月內,以先到為準。
E.完成本段規定的工作是本指令B段規定工作的替代措施。根據適
CAD1997-B747-06/39-1965
用性,按本指令E.(1)或E.(2)段規定的時間和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79R1的要求,超聲波/仔細目視檢查外側吊架兩中梁接頭的下部水平U型接頭是否有裂紋、腐蝕和/或斷裂。此后以不超過2000飛行循環或18個月的時間間隔,以先到為準,重復檢查。
(1)按CAD96-B747-15的C段或本指令B段要求完成昀近一次檢查后的300飛行循環或6個月內,以先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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