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6-MD82-06R1 修正案號:39-1929
一. 標題:改裝客艙日光燈鎮流器
二. 適用范圍: 列在參考文件3)、4)、5)、6)上的所有MD82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6-11-13 修正案 39-9638
2)FAA
AD97-08-07 修正案 39-9995
3)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 MD80-33A107(1996.4.25日頒發)
4)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 MD80-25A353(1996.3.14日頒發)
5)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 MD80-33A110(1997.2.25日頒發)
6)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 MD80-33A110 R1 (1997.3.11日頒發)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6-MD82-06,39-1656
為了防止客艙日光燈鎮流器著火而引發進一步的火情,除非事先已完成,必須進行以下工作:
1)對于列在參考文件3)、4)上的飛機,在1996年6月28日后90天內,按照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MD80-33A107對日光燈鎮流器進行一次目視檢查以確定其型號:
A)如果安裝的是緊急服務通告MD80-33A107所述的第一種鎮流器
CAD1996-MD82-06R1 /39-1929
(BRUCE INDUSTRIES INCORPORATED BALLAST),本指令不再要求進一步的工作;
B)如果安裝的是緊急服務通告MD80-33A107所述的第二種鎮流器(DAY-RAY PRODUCTS INCORPORATED BALLAST),下一次飛行前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a)按MD80-33A107的第二種情況的方案2用合格的鎮流器(BRUCE INDUSTRIES INCORPORATED BALLAST)更換,或
b)斷開或拆下鎮流器,包好松開的導線。
2)在1996年6月28日后90天內,按照麥道公司緊急服務通告MD80-25A353的要求,對MD80-25A353涉及的飛機完成改裝頂板的工作。
3)自本指令生效后,不得再安裝參考文件3)、5)、6)所述的不合格鎮流器(DAY-RAY PRODUCTS INCORPORATED BALLAST)。
4)按參考文件3)的要求對鎮流器加裝了保護蓋的飛機,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90天內,完成以下幾項工作:
A)按參考文件5)或6)的要求,用合格的鎮流器(BRUCE INDUSTRIES INCORPORRATED BALLAST)更換不合格鎮流器(DAY-RAY PRODUCTS INCORPORATED BALLAST);
B)按適航當局批準的方案,用固態電子日光燈鎮流器更換不合格鎮流器(DAY-RAY PRODUCTS INCORPORATED BALLAST);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