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按本適航指令(a)段的要求在檢查過程中,如在操縱駕駛桿時發現任何間隙,在下一次航班以前,按照FOKKER服務通告F100-27-052(1993年3月25日頒發或以后荷蘭適航當局批準的修訂版)的完成指令中的第二部分(Part 2),檢查升降舵助力控制組件的間隙消除機構(件號為P/N 12777-3)。
(c)按照本適航指令(b)段的要求檢查時,如發現件號為P/N NAS6204C22D或P/N NAS6204C13D的螺栓不能自由轉動或發現腐蝕,則按照飛機維修手冊用可用件更換有關螺栓。
注1:更換螺栓或更換件號為P/N 23400的升降舵助力控制組件以后,本適航指令(a)要求的周期操作檢查或(b)要求的檢查仍繼續進行。 注2:如按本適航指令(b)段的要求檢查時沒有發現異常情況,請按飛機維修手冊使用適當的排故程序排故。
五. 生效日期:1993年 7月 29日
六. 頒發日期:1993年 7月 28日
七. 聯系人: 何正華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S365-05 修正案號:39-1027
一. 標題:檢查尾槳操縱軸
二. 適用范圍: 裝有件號為P/N365A33.5000.00的尾減速器(改裝365A07.65B17完成之前和以后的SA365N型直升機
三. 參考文件:
1.DGAC AD 90-205-027(B)R1
2.EUROCOPTER FRANCE SA365N服務通告 No 05.24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判定操縱軸軸承的可能的磨損情況,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按以下時間要求,完成EUROCOPTER FRANCE SA365N服務通告N o
05.
24中1.C.1段要求的靈敏檢查:
1.1
在本指令生效日期的第二天的最后一次飛行后,對使用時間達到100小時的尾減速器完成本指令1段中規定的檢查。
1.2
對在本指令生效日期未達到100使用小時的尾槳減速器,在其使用小時達到100小時時完成本指令1段中規定的檢查。
1.3 之后,每100飛行小時進行一次上述1段中的檢查。
注:如果有游動,在下次飛行前,必須完成服務通告N o 05.24中的1.C.2和1.C.3段要求的工作。
2.按以下時間要求,完成服務通告N o 05.24中1.C.2段的要求,如
CAD1993-S365-05 /39-1027
果需要,完成服務通告No 05.24 1.C.3段要求的工作:
2.1
在本指令生效日期50使用小時內,對使用小時達到500小時的尾槳減速器完成本指令2段中規定的檢查。
2.2
對在本指令生效日期未達到500使用小時的尾槳減速器,在達到550使用小時后,完成本指令3段中規定的檢查。
2.3 之后,每550飛行小時重復本指令2段規定的檢查。
2.4
如果在磁性堵塞上發現金屬屑,在下次飛行之前完成本指令2段中的規定檢查。
3.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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