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要求進行記錄、比較和監控工作。
4.當任何一次飛行日常振動值超過該通告的規定標準,或 “振動增大”,或“危險振動”時,空勤組應按通告第11條和第15條要求完成飛行。維修單位應按通告第11至13條規定進行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93年 8月 23日
六. 頒發日期:1993年 8月 16日
七. 聯系人: 薛其珠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B747-10 修正案號:39-1039
一. 標題:飛行中 4號液壓系統釋壓的操作程序
二. 適用范圍: 所有的747-400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 93-14-21 修正案 39-8646
2.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747-30A2069 (1993年 7月 15日)
3.波音
747-400使用手冊通告 93-5 (1993年 7月 26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飛行中由于1號或4號液壓系統釋壓,為減小在進入地面工作方式時,對飛機系統的影響,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15天內,完成本指令A.1和A.2段,修改FAA批準的飛機飛行手冊(AFM)的限制部分。
1.在飛機飛行手冊(AFM)中插入747-400使用手冊通告93-5(1993年7月26日)的復印件。
2.在飛機飛行手冊(AFM)中插入本指令的A.2.(1),A.2.(2)和A.2.(3)段的復印件。
(1)除非4號系統的發動機驅動泵和4號系統需求泵兩個泵都工作,否則不能操作飛機。
(2)如果在飛行中1號或4號液力系統不工作,飛行機組應完成在
CAD1993-B747-10 /39-1039
747-400使用手冊通告93-5(1993年7月26日)中規定的程序。
(3)如果在飛行中,4號液力系統不工作,飛行機組應考慮系統操縱的變化會引起飛機進入“地面方式”,尤其是應考慮航程和對付油箱內燃油的需求,航路和目的地的天氣預報有無可能結冰的條件。如果這些條件或其它情況出現,繼續飛行會對安全產生惡劣的影響。機組應考慮備降,改飛到合適的機場。對于評估處境,和作出正當的判斷來確定采取安全的行動過程是機長的職責,以便在昀合適的機場著陸。
B.本指令生效后60天以內,依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30A2069(1993年7月15日)中的要求,安裝一個系統,當飛機在飛行中意外地進入“地面方式”時,該系統提供全壓管和全溫管加溫。
C.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3年 8月 13日
六. 頒發日期:1993年 8月 13日
七. 聯系人: 王曉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158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