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飛機飛行手冊中第4.13部分,昀大連續飛行(起飛或中止起飛)重量(AMXIMUM QUICK TURNAROUND WEIGHT):無變化.
G.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4年2月21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2月21日
七. 聯系人: 王曉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B747-01 修正案號:39-1133
一. 標題:在上艙撤離滑梯護板上加裝封嚴固定板
二. 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生產線號為981號以前的B747-400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4-01-15 39-8797
2.波音電傳 M-7240-94-0296 1994年 2月 15日
3.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SB747-25A3056 1993年 7月 1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防止飛機上艙撤離滑梯護板(FASCIA PANAL)下部的封嚴條脫落,而被吸入撤離系統的渦輪風扇內,妨礙撤離滑梯在緊急情況下的充氣,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6個月內,根據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25A3056,在上艙緊急撤離系統護板上安裝鋁封嚴條固定板,以把封嚴條連接到護板上。
B.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4年3月3日
CAD1994-B747-01 /39-1133
七. 聯系人: 王曉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