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MESSIER-BUGATTI 的服務通告N470-32-744R1,以不超過400個起落的間隔重復這些檢查工作。
3.不論發現什么情況,所有的檢查結果必須在檢查后的5天內報告
CAD1993-A310-02R1 /39-1114
給空中客車工業公司產品支援部和華東適航處。
4.在1996年1月1日以前,根據MESSIER-BUGATTI 的服務通告 N 470-311-760改裝位于主起落架支柱拉桿和收放作動筒之間的連桿。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1月 11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 1月 11日
七. 聯系人: 張建中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A310-12R2 修正案號:39-1115
一. 標題:檢查主起落架減振筒體的后接耳
二. 適用范圍:
沒有完成空中客車工業公司1033/S7988號改裝(空中客車工業公司的服務通告A310-32-2066R1/MESSIER BUGATTI的服務通告 470-32-640;470-32-763)
三. 參考文件:
1)法國適航當局的適航指令 91-234-127(B)R2
2)空中客車工業公司的服務通告 A310-32-2066R1、A310-32-2065、 A310-32-2065R1
3)MESSIER BUGATTI 的服務通告 470-32-640、470-32-763、 470-32-726、470-32-726R1、470-32-726R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1-A310-12R1,39-0731
為防止主起落架筒體后接耳由于應力腐蝕而斷裂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除非已事先完成,在本指令生效后8天內對沒有做過MESSIER BUGATTI服務通告470-32-640的以下主起落架筒體,根據1991年10月22日頒發的空中客車工業公司AOT32-04修改1 工作指令4.2.2.A節檢查
CAD1991-A310-12R2 /39-1115
筒體與件號為P/N D53256的墊片之間的間隙。
a).到1992年2月22日(適航指令CAD91-A310-12R1的生效日)新件使用超過三年,并且沒有翻修過;
b).到1992 年2月22日新件使用超過三年,并在1992年2月22日前的三年中沒有翻修過,沒有在被檢查區進行過防腐處理;
c).到1992年2月22日新件使用超過三年,沒有翻修過,在被檢區域沒有作過防腐處理;
d).1992年2月22日前已翻修過,并在被檢區域已進行過防腐處理。
2.除非已事先完成,在本指令生效后3個月內對沒有做過MESSIER BUGATTI服務通告470-32-640的以下主起落架筒體,根據1991年10月22日頒發的空中客車工業公司AOT32-04修改1 工作指令 4.2.2.A節檢查筒體與件號為P/N D53256的墊片之間的間隙。
a).到1992年2月22日新件使用沒到三年;
b).1992年2月22日前的三年中已翻修過,沒有在被檢查區進行過防腐處理;
c).制造中已執行過空中客車工業公司的服務通告A3120-32-2066R1/MESSIERBUGATTI的服務通告470-32-640;
d).從1992年2月22日至本指令生效日這段時間內內翻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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