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F100-04R2 修正案號:39-1008
一. 標題:檢查 /修理主輪組件
二. 適用范圍:
1)裝有ABS公司生產的件號為P/N 5008131-4序號為APR91-0570到FEB93-0965的主輪組件的所有F100飛機
2)ABS公司生產的件號為P/N 5008142-4序號為S-APR91-0097到S-MAY92-0126備用可拆卸法蘭盤(內盤)輪子組件和件號為P/N 5008140-1序號為S-MAY91-0002到S-FEB93-0010備用可拆卸法蘭盤(外盤)輪子組件
三. 參考文件:
1)荷蘭適航當局頒發的適航指令 93-009/3(A)
2)1992.12.24 ABS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 FO100-32-46
3)1993.3.10 ABS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 FO100-32-48
4)1993.1.18 FOKKER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 F100-32-070和將要頒發的服務通告 F100-32-073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3-F100-04R1,39-0945
昀近,某些F100飛機用戶報告在件號為P/N 5008131-4的主輪組件上發現裂紋和輪輻破裂。至今,已發現了17個損壞輪子。調查發現
CAD1993-F100-04R2 /39-1008
輪子制造廠家(ABS公司)在1991.4以前已中斷了噴丸硬化工序(生產過程的一個工序)。其后在1992.10才對內輪組件的配合表面采用了一種改進的噴丸硬化工序,和直到1993.2才對外輪組件亦采用這種工序。但已生產了一批在組件配合表面和螺栓孔未經噴丸硬化的輪子組件,這些組件易于磨損和產生裂紋。由于在其他同型號的飛機上有可能存在或將產生上面所描述的不安全因素,本適航指令要求根據以下情況(除非事先已經完成)檢查和改裝有關主輪組件:
(a)按照1992.12.24 ABS公司的服務通告FO100-32-46第二部分(完成指令)C段,用渦流檢查方法檢查件號為P/N 5008142-4 序號為APR91-0570到OCT92-0858和S-APR91-0097到S-MAY92-0128的可拆卸法蘭盤(內盤)輪子組件是否存在裂紋。按照1993.3.10 ABS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FO100-32-48第二部分(完成指令)B段,用渦流檢查方法檢查件號為P/N 5008140-1序號為APR91-0570到FEB93-0965,和S-MAY91-0002到S-FEB93-0100的可拆卸法蘭盤(外盤)輪子組件的螺栓孔是否存在裂紋。
(1)當本適航指令生效時,對于還沒有到達800起落的主輪組件,在累計900起落以前,或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200起落前,或在下一次更換輪胎時(以先到為準)對主輪組件進行檢查。
(2)當本適航指令生效時,對于已經到達800或800以上起落的主輪組件,在本適航指令生效后100起落前,或在下一次輪胎更換時(以先到為準),對主輪組件進行檢查。
(b)之后,按照1992.12.24 ABS公司服務通告FO100-32-46第二部分(完成指令)C段,以間隔不超過500起落或以每次更換輪胎時(以先到為準),用渦流檢查方法檢查件號為P/N 5008142-4序號為APR91-0570到OCT92-0858,和S-APR91-0097到S-MAY92-0126可拆卸法蘭盤(內盤)輪子組件是否存在裂紋。按照1993.3.10 ABS公司頒發的服務通告FO100-32-48第二部分(完成指令)B段,用渦流檢查方法檢查件號為P/N 5008140-1序號為APR91-0570到FEB93-0965,和S-MAY91-0002到S-FEB93-0010的可拆卸法蘭盤(外盤)輪子組件是否存在裂紋。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