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2、3發動機,時間如下(以后到為準)。
(1).在中梁接頭凸耳累積達到5000起落以前,或安裝中梁接頭凸耳5年內,以先到為準,或;
(2).在1993年2月5日(FAA AD 93-01-04 生效日)以后60天內。
2.檢查1、4發動機,時間如下(以后為準)。
(1).在中梁接頭凸耳或彈簧后凸耳累積使用到達5000次起落以前,或安裝上述部件到達5年以前,以到為準。或
(2).在1993年2月5日(FAA AD 93-01-04 生效日)以后90天內。
C.對裝有滾壓、冷縮配合襯套的中梁接頭凸耳或彈簧梁后凸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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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2,1992年12月23日;或1993年7月15日 R1的要求,對每個吊架的中梁接頭凸耳或彈簧梁后凸耳進行目視檢查,檢查凸耳的腐蝕和襯套的位移,時間如下(以后到為準):
1.在中梁接頭凸耳和彈簧梁后凸耳累積使用達到5000起落以前,或上述部件安裝到達5年以前,以先到為準。或
2.到1993年2月5日(FAA AD 93-01-04 生效日)以后90天內。
D.在本指令的D.1和D.2段規定的時間以前,依照波音緊急通告747-54A2152,1992年12月23日;或1993年7月15日R1的要求,重復本指令B或C段的檢查要求,直至完成本指令的E和F段的檢查要求為止。
1.檢查中梁接頭凸耳的間隔不超過1000起落。
2.檢查彈簧梁后凸耳的間隔不超過3000起落。
本指令要求新的工作:
E.初始檢查按照波音服務通告747-54-2100,對重新加工過的凸耳和安裝了按照波音服務通告747-54-2100昀后重新加工過的中梁接頭凸耳或彈簧梁后凸耳的飛機,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2,1993年7月15日R1的要求,對每個吊架的中梁接頭凸耳或彈簧后凸耳進行超聲波檢查是否有裂紋,并詳細目視檢查凸耳的腐蝕和襯套的位移及轉動,檢查時間如下這些檢查完成后可終止本指令D段的重復檢查要求。
1.對于以前已經按照FAA AD 93-01-04檢查的飛機,在本指令的E.1.(1)、E.1.(2)和E.1.(3)段中規定的時間以前進行檢查。
(1).對于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2,1993年7月15日R1中1、4、9組的飛機,對內側吊架中梁接頭凸耳的檢查,在前次超聲波或目視檢查后500起落內,或在本指令生效日后60天內,以后到為準。
(2).對不同于本指令的E.1.(1)段要求的其它飛機的內側吊架中梁接頭凸耳的檢查,和列于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2,1993年7月15日R1中1.4組的飛機,對外側吊架中梁接頭凸耳的檢查,在前次超聲波或目視檢查后1000起落內,或在本指令生效日后90天內,以后到為準。
(3).對于彈簧梁后凸耳的檢查,在前次超聲波或目視檢查后3000起落以內,或在本指令生效日后90天內,以后到為準。
2.對以前未按照FAA AD 93-01-04檢查的飛機,在本指令的E.2.(1)、E.2.(2)和E.2.(3)段中規定的時間以前進行檢查。
(1).對于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47-54A2152,1993年7月15日R1中1、4和9組的飛機,對內側吊架中梁接頭凸耳的檢查,時間如下(以后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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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
a.在重新加工過的中梁接頭凸耳累積使用2500起落以前,或凸耳重新加工后3年內,以先到為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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