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 AS365傳 NO.01.38.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4-S365-02,39-1174
為了確認不存在前旅客門在飛行中飛掉的危險,并將以前裝配工作中的異常(兩個銷子只裝一個)恢復到正常狀態,除非已事先完成,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之日的昀后一次飛行后工作中,按照法國歐洲直升機公司AS365N服務通告NO.01.38中1C1段中所述完成人工檢查。
1.1.如果手柄軸與拋棄系統固定良好,按照有關服務通告1C3(a)
CAD1994-S365-02R1 /39-1194
段所述,在以后的500飛行小時內進行分解檢查。
1.2.如果手柄軸與拋棄系統固定不好,在下次飛行前按照有關服務通告1C3(b)段中所述進行分解檢查。
2.如果前旅客門的拋棄手柄軸用庫存的備件進行了更換,應在將其裝上直升機之前按照有關服務通告1C3(b)段中所述進行操作檢查。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5月 19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5月9日
七. 聯系人: 孟惠民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3-MULT-20R2 修正案號:39-1195
一. 標題:檢查發動機后安裝聯桿二. 適用范圍: 裝有PRATT & WHITNEY發動機的A300-600和A310型飛機三. 參考文件:
CAD93-MULT-20R1 39-117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將CAD93-MULT-20R1適用范圍一項改為:裝有PRATT & WHITNEY發動機的A310和A300-600型飛機.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5月 10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 5月 10日
七. 聯系人: 姜春水 民航華東管理局適航處 (021)2557788-6125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1-B747-24R1 修正案號:39-1196
一. 標題:更換 VHF無線電通訊系統的音頻管理組件
二. 適用范圍: 全部747-400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1-26-0541 39-8887
2.波音電傳 M-7240-94-1268 94年 4月 28日
3.波音服務通行 SB 747-23-2321 93年 5月 20日
4.波音服務函件 SL 747-SL-23-36 93年 6月 3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避免所有VHF無線電發射能力失效,應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1.重申必須按照CAD91-B747-24規定的內容執行。
2.根據SB 747-23-2321更換VHF無線電通訊系統現裝的音頻管理組件(AMU),用已改進的波音件號S220U000-105(HUGHES件號1167014-143)代替原波音件號S220U000-101,-102或-104(HUGHES-AVICOM件號1167014-140,141或-142)。就認為是本指令的昀終措施。完成本段要求的更換,就可以從飛機飛行手冊(AFM)中撤掉本指令1.段要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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