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生效日期:1994年6月7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6月7日
七. 聯系人: 王曉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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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B767-04 修正案號:39-1217
一. 標題:檢查內、外中梁保險銷裂紋
二. 適用范圍: 所有B767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FAA
AD94-11-02修正案 39-8918
2.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SB 767-54A0062 1994年 4月 14日
3.波音緊急服務通告 SB 767-54A0062R1 1994年 5月 11日
4.波音電傳 M-7242-94-2136 1994年 6月 3日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發動機支架內,外側保險銷裂紋從而導致支架和發動機脫落,應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67-54A0062(1994年4月14日)中的要求和本指令1段中(1),(2),(3)和(4)中所適用的部分,對裝有件號(311T3102-1)中梁保險銷的飛機進行詳細的目視檢查和渦流探傷檢查,以查明中梁保險銷是否有裂紋。并以不超過3000起落間隔重復這些檢查要求。
(1).在本指令生效時飛機裝有的保險銷已經累計使用18000起落或更多時,在本指令生效后的60天內應完成這些檢查要求。
(2).在本指令生效時,飛機裝有的保險銷已經累計使用15000起落
CAD1994-B767-04 /39-1217
但少于18000起落時,在本指令生效后的90天內應完成這些檢查要求。
(3).在本指令生效時,飛機裝有的保險銷已經累計使用10000起落但少于15000起落時,在本指令生效后120天內應完成這些檢查要求。
(4).在本指令生效時,飛機裝有的保險銷已經累計使用少于10000起落時,在累計使用到10000次起落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20天內應完成這些檢查要求,以后到為準。
2.對于裝有件號311T3102-2或311T2102-1中梁保險銷的飛機,在累計使用15000起落之前或在本指令生效后的90天內,以后到為準,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67-54A0062(1994年4月14日)中的要求進行詳細的目視檢查和渦流探傷檢查,以查明保險銷是否有裂紋,并以不超過3000起落間隔重復進行檢查。
3.按照本指令1.或2.段的檢查要求如在檢查時發現裂紋,在下次飛行前,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67-54A0062(1994年4月14日)中的要求用新的保險銷更換有裂紋的保險銷。此后,按照本指令1或2段中所適用部分的要求對新的保險銷進行檢查,檢查時限按 3.段中(1)或(2)的要求執行。
(1).對裝有件號311T3102-2和311T2102-1中梁保險銷的飛機,新保險銷在累計使用10000起落之前進行首次檢查。此后,以不超過3000起落間隔重復進行檢查。
(2).對裝有件號311T3102-2和311T2102-1中梁保險銷的飛機,新保險銷在累計使用15000起落之前進行首次檢查。此后,以不超過3000起落間隔重復進行檢查。
4.更換中梁保險銷,應按波音維護手冊(MM)71章規定程序拆下發動機;也可按MM的54章規定程序支撐發動機,但通用電器公司(GC)的發動機應按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67-54A0062R1(1994年5月11日)中的要求,可使用替代辦法。
5.如果按照波音緊急服務通告767-54A0062(1994年4月14日)中的要求對件號311T3102-1,311T3102-2或311T2102-1的中梁保險銷進行100%的磁力探傷檢查并在檢查中沒有發現裂紋,可以裝機使用。在重新安裝使用后,在累計使用3000起落之前按照本指令1或2段中所適用部分的要求進行檢查。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