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DHC6-03 修正案號:39-1260
一. 標題:檢查飛機水平安定面中央鉸鏈支座
二. 適用范圍: 所有雙水獺(DHC6)型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 AD94-14-22,39-8971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由于水平安定面中央鉸鏈支座破裂而引起升降舵操縱支架從飛機上脫開,從而降低飛機的操縱性能,必須完成下述工作:
(a)按德.哈維蘭(de Havilland)服務通告6/512(1991.10.25頒發)施工說明部分的要求,對水平安定面中央鉸鏈支座,除了用規定的著色滲透檢查外,還要借助強光和10倍放大鏡對其進行目視檢查,如檢查發現支座有裂紋,在下一次飛行前,按服務通告的要求,更換中央鉸鏈支座。
(b)在本指令生效后的下一個250飛行小時,并且以后不超過1200飛行小時間隔內,對鉸鏈支座重復本指令(a)段的檢查。
(c)更換新的鉸鏈支座后,仍須執行本適航指令規定的對鉸鏈支座的重復檢查要求。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8月 30日
CAD1994-DHC6-03 /39-1260
七. 聯系人: 王彥田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MULT-24 修正案號:39-1261
一. 標題:檢查并更換開水壺 , 咖啡壺釋壓閥
二. 適用范圍:
安裝Nordskog開水壺,咖啡壺的B737,747,757,767型系列飛機,DC-9-80(MD-82),MD-11型飛機,A300,A310型系列飛機,FK100型系列飛機,DHC-8型系列飛機,但不限于這些飛機
三. 參考文件: FAA AD94-14-03,39-8955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為了防止飛機廚房開水壺,咖啡壺爆炸而傷及乘客和機組人員,必須完成下述工作:
(a)本指令生效后12個月內,按Nordskog工業公司服務通告SB-93-35(1993.10.21頒發)的要求,進行一次檢查以確定是否有件號為(P/N)SS-2C4-65的NUPRO釋壓閥已裝到開水壺或咖啡壺上,如果有任何上述件號的NUPRO釋壓閥已安裝使用,則在下一次飛行前,完成本指令(a)(1)或(a)(2)段要求的檢查:
(1)按服務通告的規定,拆下件號為P/N SS-2C4-65的NUPRO釋壓閥,并換上新的經改進的件號為P/N SS-CHF2-65的釋壓閥;
(2)換下任何列入服務通告中的已安裝其上有件號為P/N SS-2C4-65 NUPRO 釋壓閥的Nordskog開水壺和咖啡壺,并裝標牌說明:
CAD1994-MULT-24 /39-1261
“禁止使用”。
(b)本指令生效后,任何飛機上不準使用件號為P/N SS-2C4-65的NUPRO釋壓閥。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8月 30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 8月 24日
七. 聯系人: 王彥田 民航總局航空器適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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