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左(右)同步鎖V170(V171)上安裝左(右)電插頭 D20194(D20196)
警告:確證在反推的后部無任何人或設備,如果不遵守這些規定,會因同步鎖工作不正常使反推放出而導致人員受 到傷害或損壞設備。
6.拉兩發動機反推手柄,使用液壓放出發動機反推。
注:如果反推放出,說明同步鎖工作正常,如果反推沒有放出,說明同步鎖工作不正常。
7.更換工作不正常的同步鎖。
E.把飛機恢復到正常狀態
1.使用液壓收回發動機反推
2.如不需要,斷開液壓
3.如不需要,斷開電源
CAD1994-B767-10/39-1273
4.關閉風扇整流罩
F.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證安全的替代辦法或調整完成的時間,但必須得到適航當局的批準。
五. 生效日期:1994年9月12日
六. 頒發日期:1994年9月8日
七. 聯系人: 王曉明 民航華北管理局適航處 4562342
C A A 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CCAR-39)頒發,內容涉及飛行安全,是強制性措施。如不按規定完成,有關航空器將不再適航。
編號:CAD1994-MD11-12 修正案號:39-1275
一. 標題:檢查尾部發動機吊架的剪切銷
二. 適用范圍:
列于一九九二年九月十七日頒發的麥道緊急服務通告A54-31或一九九三年六月三日頒發的麥道緊急服務通告A54-31版本1上的MD11系列飛機。
三. 參考文件:
(1)中國民航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頒發的適航指令 CAD92-MD11-08,修正案號 39-0897。
(2)麥道公司一九九二年九月十七日頒發的麥道緊急服務通告 A54-31
(3)麥道公司一九九三年六月三日頒發的麥道緊急服務通告A54-31版本 1
(4)FAA適航指令 94-15-02。
四. 原因、措施和規定 本適航指令替代 CAD1992-MD11-08,39-0897
為防止發動機結構損壞,導致部件掉失,完成以下工作:(除非已經完成)
(a)對列于一九九二年九有十七日頒發的麥道緊急服務通告
CAD1994-MD11-12 /39-1275
A54-31上的MD11飛機,從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適航指令CAD92-MD11-08的生效日)在15天內按服務通告A54-31,目視檢查2號發動機吊架的前固定裝置,鑒定剪切銷、剪切銷定位裝置和安裝在剪切銷定位裝置上的另件的安裝情況。
(1)如果剪切銷、剪切銷定位裝置、和固定在剪切銷定位裝置上的另件安裝良好。則在完成本指令(c)節和(d)節以前以不超過60天的周期重復目視檢查。
(2)如果剪切銷、剪切銷定位裝置、和固定在剪切銷定位裝置上的另件掉失或松動,并且剪切銷有移動。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FAA飛機審定辦公室主任批準的方式修復。
(3)如果剪切銷、剪切銷定位裝置、和固定在剪切銷定位裝置上的另件掉失或松動,但剪切銷沒有移動。則在下次飛行前,根據麥道服務通告A54-31R1 "條件Ⅱ"修復。
(b)對不受本指令(a)節限止,并列在麥道緊急服務通告A54-31R1上的MD11飛機,完成以下工作: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本文鏈接地址:CAAC 適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