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網曝天貓店富美金盛家居專營店坑蒙拐騙欺詐消費者
徒
的工程師改變為技術不熟練的“地面小組人員”時仍然不說什么,那才是他應該
真
正感到失望的時候。
值得一提的是,最初的報告涉及到了一家英國航站的公共運輸運營問題。社
團運營人和公共運輸運營在偏遠地方使用飛機起落架保險銷由飛行機組負責。在
此種情況下,當插入保險銷時要填寫技術日志的說法不適用。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2004 年第6 期(總20 期)
46
文件
總局安發〔2004〕3 號
關于成立《世界民航安全信息》的通知
中南管理局,云南安監辦,國航、南航、廈航,總局空管局,民航學院:
2002 年,我室創辦了《世界民航信息》雜志,旨在全面收集和分析世界民航安
全信息,傳播世界民航安全管理的新思想、新技術和新方法。自創刊以來,該刊
物
得到了業內人士的支持和認可。為進一步提高刊物質量,經研究,擬成立《世界
民
航安全信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和工作程序
1. 職責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工作由負責指導。委員會成員負責向《世
界民航安全信息》推薦稿件,負責翻譯稿件的審核和校對工作,保證刊物質量。
編
審委員會日常工作由《世界民航安全信息》編輯組(設在民航學院安全科學研究
所)
負責。
2. 工作程序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編輯組每月向委員會提供待審校或待翻譯稿件,委員
會成員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相應工作,并及時反饋到編輯組。
二、組成
由具有中英文編譯能力的民航安全管理和高級技術人員組成。成員
名單如下:
成員:劉清貴方俊劉洪波胡偉齊剛靳學齋王勝彥
馮華南張宏志李曄孫業榮張劍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文件
47
何鳴寒劉漢輝劉得一張艷玲
秘書:薛召軍
三、為加強的內部聯系,請上述人員認真填寫所附信息表,于5 月
30 日前發送至cauc@caac.cn.net 或傳真至022-24957940。
聯系電話:010-64052911
022-24092582
四、請各有關單位給與支持,并及時通知本單位人員。
附:成員信息表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
主題詞:世界安全信息編委通知
抄送:劉紹勇副局長。
目錄
引言............................ 1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簡介.... 1
ICAO 歷屆大會列表............... 4
航空保安........................ 6
航空保安問題...................... 6
改善安全監督................... 10
ICAO 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USOAP)向
用全面的系統方法實施審計過渡..... 10
國際民航組織關于繼續執行通信、導
航、監視/空中交通管理(CNS/ATM)系
統相關政策和措施的綜合聲明..... 18
在各個國家和地區規劃和實施空中交通管
理(ATM)需要采取不同的解決辦法.. 18
ICAO 全球航空安全計劃(GASP) .. 20
保護安全信息的來源和自由流通以及安全
數據收集系統資料的保護........... 20
國際民航組織關于預防可控飛行撞地
(CFIT)方案的進展情況報告....... 27
國際民航組織全球航空安全計劃(GASP)
進展報告......................... 33
關于提高飛行安全方案的主要構成部分的
報告............................. 43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
(月刊)
2004 年第7 期
(總第21 期)
cauc@caac.cn.net
發行日期:2004 年7 月
國際民航組織(ICAO)簡介
1
引言
國際民航組織第35 屆大會將于2004 年9 月28 日—10 月8 日在蒙特利爾舉行。
本刊特發行一期專刊,介紹本屆大會中與航空安全相關的一些議題,其中包括航空
保安、安全監督、全球安全計劃等方面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簡介
國際民航組織創建于1944 年,作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它為航空運輸的安
全、保安、效率和正常制定必要的國際標準和規章,并為189 個締約國之間在民航
領域內的合作起到橋梁的作用。
國際民航組織的宗旨和目的是制定國際航行的原則和技術并促進國際航空運輸
的規劃和發展,以便:
1. 保證全世界國際民用航空安全、有序的發展;
2. 鼓勵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設計與操作技術;
3. 鼓勵發展用于國際民用航空的航路、機場和航行設施;
4. 滿足世界人民對安全、正常、有效和經濟的航空運輸的需要;
5. 防止因不合理的競爭引起的經濟上的浪費;
6. 保證各締約國的權力充分受到尊重,并且每個締約國均有公平的機會經營國
際空運企業;
7. 避免各締約國之間的待遇差別;
8. 提高國際航行的飛行安全性;
9. 普遍促進國際民用航空各個方面的發展。
國際民航組織的權力機構是國際民航組織大會,大會的事務由理事會負責。大
會每三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理事會召集。每個締約國享有一票表決權,除
公約另有規定外,大會決議有多數票表決通過。大會會議詳細審議該組織在技術、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2004 年第7 期(總2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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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律和技術合作領域的全部工作,并對國際民航組織的其他機構的未來工作
給予指導。
理事會是對大會負責的常設機構,其由大會選出的33 個締約國組成,任期三年。
選舉理事會成員時一般考慮到:在航空運輸方面占主要地位的國家、對提供民用航
空航行設施方面做出最大貢獻的國家以及世界所有主要地理區域的國家。
理事會、航行委員會、航空運輸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航行服務聯合支援委員
會、財務委員會、非法干擾委員會和技術合作委員會為該組織的工作提供持續指導。
理事會可以在有關航空公約實施的問題上作為各締約國之間的仲裁者,它可以對國
際航行發展中可以避免的障礙的任何情況進行調查,并且,通常它可以為維護國際
航空運輸業的安全和正常而采取任何必需的措施。
國際民航組織的主要機構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航空翻譯 www.aviati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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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民航安全信息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