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 注意防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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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在進近時被閃電擊中
一架從金浦機場飛往麗水機場的B737 在進近時被閃電擊中。這架飛機最終
安全著陸,但由于安全檢查而導致航班延誤。
天氣原因導致返航
一架從金浦機場起飛的B737 向浦項機場進近時,由于天空中有密集的黃沙
轉向返回金浦機場。航班被取消。
第五邊順風導致復飛后改航
由于云層和順風飛行,一架從金浦機場起飛的B737 在兩次復飛后,在距蔚
山機場第五邊3 海里處改航飛往備降機場。
浦項機場陣風導致復飛
一架向浦項機場進近的B737 由于30 節的陣風執行了復飛后改向返回起飛機
場。乘客被轉移到后面的航班和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上,中轉飛行被取消。
1
航空安全自愿報告系統
Sino Confidential Aviation Safety Reporting System
第24 期2009 年11 月
本期簡報整理了來自機務人員和飛行人員的報告,涉及飛機放行、機場地面
工作人員工作服以及飛機重著陸等問題。飛機放行是飛行運行的關鍵一環,一線
工作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也是安全運行中很重要的內容。關于飛機放行的問題我
們曾在SCASS 簡報第20 期中討論過,關于放行的責任問題在第21 期簡報中也
進行過討論。我們整理并以簡報的形式向大家通報這些信息并不是針對某個部
門、公司或個人,而是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盡量減少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
和漏洞。我們真誠地希望自愿報告系統能成為大家進行信息交流與共享的平臺,
能給大家更多的啟示和思考,能讓更多的人分享與安全相關的任何經驗,解開曾
經的疑惑。
機務人員報告
放行前發現滲漏的處理
報告類型:航空器適航
關鍵詞: 飛機放行液體滲漏
報告原文:
你好,今天向SCASS 系統提交一個關于飛機發現故障后,檢查放行的問題。
我們機場機務人員先后于x 月xx 日和x 月xx 日分別檢查出AAxxxx 航班飛機左
起落架減震支柱與機翼結合部有液體滲漏(但是滲漏的油跡較緩慢流動)及
MMxxxx 航班飛機左發有黑色的油跡少量滲漏(地面上只能看到幾滴)。但是,這
兩個航班飛機故障現象確有兩種不同的結果,前者由于當時飛機上有一名航空公
司派出的隨機放行機務人員,因他對我們的檢查結果沒有采納,將滲漏的油跡說
成是水與污染物的結合,并進行了該項檢查后的放行。飛機在起飛后,機組沒有
收起左起落架(落地后檢查是起落架收上壓力軟管爆裂,事前已經有征兆),機
長決定立即返航本場。后者是由我部機務負責全權放行工作,在打開發動機外罩
對發動機外部各系統附件檢查時并沒有發現有滲漏油液的地方,為了保障安全第
一,需要進一步確認是否有油跡滲漏的地方,由機組完成發動機的地面試車工作,
我們在發動機處觀察,最終發現是起動機封嚴系統損壞導致機匣內的滑油從起動
2
機排氣口噴出,航空公司帶件更換了起動機(因起動機只是在發動機走動過程中
使用,經過長時間的飛行后,滲漏的油液已經很少了,所以地面過站時不易被發
現)。AAxxxx 航班的返航,讓我們心里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受。
我的問題是:航空公司駐場代表也好,跟隨飛機放行的機務人員也好,還是
航空公司基地傳真放行等,他們有的時候太過于相信自己的技術或經驗是沒有問
題的,大多數的情況也確實反映了是這樣的,只有真正的出現問題時,才感覺到
問題的嚴重性,適航部門在這方面有沒有約束航空公司的規章?請教相關部門的
專家給予詳解,謝謝!
SCASS 將本報告發給飛行和機務的有關專家進行分析,專家意見如下,供
大家參考。我們也歡迎大家把更多的疑惑報告給我們,與更多的人分享!
飛行專家分析:
局方對飛機的適航文件中適航標準是統一的,也是最低的底線。所有航空公
司的適航標準必須高于局方設置的最低標準。
所以,對于同一機型,不同的航空公司,可能會有不同的適航放行標準,但
是大同小異,“同”是在關鍵系統和設備的適航標準上,“異”在一些可選和非關
鍵設備上。
但是,無論如何,不存在授權單位(航空公司)和其被授權委托單位(如機
場的對應單位)執行不同的適航標準的問題。因為被授權和委托單位必須執行授
權單位的,經過局方批準過的適航標準。
具體到本報告中涉及的內容,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為什么前者(航空公司)要派機務隨機放行?
在已經授權和委托駐地機場放行的情況下,理論上是可以隨機機務放行的,
但是通常都是被授權和委托單位對故障飛機的放行權限不在授權和委托內容之
內,沒有放行處理權限的時候,才派隨機機務放行,或者在不派出隨機機務的情
況下,通過航空公司適航部門的傳真實施異地放行。
所以,前者派出隨機放行機務的真實情況是什么?有沒有事先告知被授權和
委托單位?
2、如果故障都在授權委托內容項目之內,出現放行爭議怎么辦?
無論是授權委托單位和被授權單位,不存在高低從屬之分。在適航放行上處
于同等的地位。
出現爭議是客觀存在的。如果其中一方能夠確認不可以放行,而另一方卻單
獨簽字放行,這時候該怎么辦?
本人認為并建議,出于公共安全責任和職業道德的角度出發,不同意放行的
那一方應該有義務和責任提出異議,直至將問題提交局方適航管理部門處理。
3、也不僅僅是技能和經驗的問題?
3
前者的隨機機務單獨簽字放行,可能存在技能和經驗上的不足,但是有沒有
其他背景?如航空公司本身利益的驅動?或者是僥幸心理的作用?等等,這些,
都需要搞清楚。
最后,代表飛行員感謝該報告人,以及該報告人供職的單位,你們的做法是
對的。如果以后再出現類似的情況,希望你們處理得果斷和堅決一點,安全無小
事。
機務專家建議:
關于每個機型液壓油滲漏的放行標準是在廠家AMM 手冊中有明確規定的,
不是MEL 中的項目,不能說不同公司有不同標準。報告中提到的AA 航航班起
中國航空網 www.k605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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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全資料1(44)